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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和变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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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和变更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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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是怎样,动产,撤销,变更

    热点推荐: 债务催讨 欠条 债务转移 债务纠纷起诉书 债权融资 借条 借款合同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欠款一般作为贷款典质的动产最常见的有车辆等,事前都是由登记的。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方可以予以出售。

   当债务人依法履行清偿务或者需要变更典质动产时,需要入行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与变更。

   那么应该怎样入行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与变更呢?下面小编将为您具体解释。

   一,动产典质登记的变更动产典质合同变更,《动产典质登记书》内容变更的,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署理人可以到原动产典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应当向动产典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原《动产典质登记书》;(二)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典质变更登记书》;(三)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实或者天然人身份证实文件。

   委托代办署理人办理动产典质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办署理人身份证实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动产典质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典质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典质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第八条在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抛却担保物权等情形下,动产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署理人可以到原动产典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动产典质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原《动产典质登记书》;(二)《动产典质变更登记书》;(三)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典质注销登记书》;(四)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实或者天然人身份证实文件。

   委托代办署理人办理动产典质注销登记的,还应当提交代办署理人身份证实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动产典质登记机关受理注销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当场在《动产典质注销登记书》上加盖动产典质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第十条动产典质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加盖动产典质登记专用章的《动产典质登记书》,《动产典质变更登记书》,《动产典质注销登记书》设立《动产典质登记簿》,供社会查阅。

   《动产典质登记书》,《动产典质变更登记书》,《动产典质注销登记书》各一式四份,动产典质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动产典质登记机关保存两份,其中一份留作动产典质登记档案,一份置备于《动产典质登记簿》中。

   第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持正当身份证实文件,向动产典质登记机关查阅,抄录或者复印有关动产典质登记的资料。

   三,动产典质撤销登记书程序领取表格:申请注销登记请到本局领取相关表格,并按说明或参照填表样式填写和备齐相关文件材料。

   申请办理:备齐相关手续后,请到本局申办有关事项,递交相关材文件,材料,领取《受理归执》。

   领取证照:按《受理归执》上标明的办结时间到本局,到本局领取证照。

   当事人假如要撤销或者变更动产典质登记的话,可以带上所需要的材料按照以上所写的流程往办理,使其公道正当化。

   也为依法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提供了保障。

   以上是关于"动产典质登记的撤销与变更”题目小编所做的具体说明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