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尺度》得通知浙江民间借贷纠纷律师民间借贷
关于印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尺度》得通知 2009-08-28【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封闭窗口】 保监发〔2009〕91号
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现将《尺度》执行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1名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分和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得组织,实施和落实。
各保监局要严格监管,督促辖内保险机构严格执行《尺度》得各项要求。
要系统梳理相关治理轨制,对意外险业务流程入行改造,进级完善信息系统,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各级分支机构应对保险中介机构销售意外险得前提入行验收,对不符合划定得,应当终止合作关系。
自
讲演应具体说明本公司贯彻落实《尺度》得有关情况,包括治理轨制修订,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进级和内部验收等情况,声明本公司是否具备《尺度》所要求得意外险业务经办前提,并列明拟授权经营意外险业务得分支机构名称及拟开办得意外险险种等。
各保险公司应当对讲演得真实性负责。
对达不到《尺度》要求得公司,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意外险纸质保单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授权得省级分公司印制。
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中介机构或自己印制具有保单性质得保险信息单,保障告知卡等单证。
保险公司应对保险中介机构单证治理情况入行按期检查。
保单应当载明下列信息: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投保人姓名或名称,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免责条款提示,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和保单查询方式。
激活注册式保单在激活注册时应要求输进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激活注册时保单信息应当入进公司核心业务系统。
保险公司应当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将意外险产品作为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流动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