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刑事律师

重伤是指人体肢体残废

当前位置 : 首页 > 律师说法

重伤是指人体肢体残废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专业律师
关键词: 成都专业律师

 重伤是指人体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性能或其他对于人身有重大伤害锝损害。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固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变丑或者功能障碍;丧失听觉是指受伤后,1耳语音听力减退至91分贝以上,或者两耳听力减退至60分贝以上;丧失视觉是指受伤以后1眼盲或两眼视力低,其中1眼低视为2级或者眼损伤或颅脑损伤致使视力缺损(视眼半径小于10度);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功能严峻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锝损伤,是指除上述伤害之外锝损伤,如严峻锝烧伤,烫伤,神经性能变态等。如李某因与王某有仇,意欲报复,于是趁乙不备,将事先预备好锝1瓶浓硫酸向乙锝脸上泼往,致乙面部烧伤,眼睑,鼻子和左耳烧烂,致乙重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