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 来源 : * 作者 : 长丰县刑事律师
1、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起诉离婚前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1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5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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