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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论述——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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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论述——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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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8条的规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1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履行这个合同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想要了解的更多,也可以咨询华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