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刑事律师

上海房产绿色同盟“盟主”非法吸储合同诈骗被判15年

当前位置 : 首页 > 婚姻家庭

上海房产绿色同盟“盟主”非法吸储合同诈骗被判15年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欲做大房产经营买卖蛋糕的侯连英,竟然利用自己是绿色同盟盟长的身份,以高额归报为诱饵非法张罗集资,甚至还用自己的一套房产一女二嫁骗钱。近日,上
关键词: 吸储,盟主,被判,同盟

    欲做大房产经营买卖蛋糕的侯连英,竟然利用自己是绿色同盟盟长的身份,以高额归报为诱饵非法张罗集资,甚至还用自己的一套房产一女二嫁骗钱。

   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吸收公家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侯连英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欲做大房产经营买卖“蛋糕”的侯连英,竟然利用自己是绿色同盟盟长的身份,以高额归报为诱饵非法张罗集资,甚至还用自己的一套房产“一女二嫁”骗钱。

   近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吸收公家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侯连英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来自浙江海盐且年过半百,曾经风光一时的“铁娘子”侯连英在沪打拼,也曾拥有骄人的“战绩”,在她名下开办有两家涉足房地工业务公司和一家实业公司,担任着上海绿联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她,并不知足公司业务范围的小打小闹,欲做大沪上房地产这块“蛋糕”,在她召集串联下,沪上一些中小型房地产公司,在工商局存案后成立了上海房地产经纪人绿色同盟的民间组织,由侯连英任盟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常常用曾用名蒋英与客户接洽业务的侯连英,在2003年1月至2009年2月间,为张罗收购上海龙茗路商展的资金,她以到期支付月息3%至4%的高额归报,吸收社会公家投资。

   直至案发,侯连英分别向蔡某,倪某和林某等1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

     2007年4月9日,侯连英还以人民币80万元的价格,在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冠生园路某号的房屋“一女二嫁”,在出售给王某的同时,还隐瞒该房被出售的真相,又将该处房屋作典质,用“借款”为名,骗取被害人阿兴人民币57万元。

     法庭上,侯连英否认公诉机关的上述犯罪指控,辩称将已出售的房屋再作典质借款,从“2004年至今我做了三个项目,分别收购龙茗路房产,经营石门而路某宾馆,投资祁连山路某宾馆。

   由于要经营这三个项目,需要资金。

   ”我事先征得了房屋购买人和出借借款人的同意,没有隐瞒真相,该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特征;还有以高额归报向十多人张罗巨额资金的对象,均系认识的绿色同盟的盟员或朋友,并非系不特定的公家,不符合非法吸收公家存款罪的客观要件,应确以为民事借贷关系,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但在被害人的陈述笔录中,却得出与侯连英不同的声音。

   购买房屋的王某说,“我不知道侯连英将我购买的房产典质给他人,若知道是不会同意的。

   ”被害人阿兴也说,“假如我知道侯连英将房产卖给别人,我是不会将钱借给她的。

   ”而那些被侯连英非法吸收存款的绿色同盟盟员,也纷纷证实侯连英以月息3%至4%高额归报,以45天结账来吸收存款,纷纷吸收公家存款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