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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前涨80万 房主:大不了双倍返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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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前涨80万 房主:大不了双倍返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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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夫妇为改善居住条件花678万在中关村购买了一套房子,岂料在贷款批下来后、房屋过户前房主突然反悔,要涨80万才肯过户,无奈之下,何先生夫妇将房主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何先生夫妇诉称,其夫妻二人于2008年参加工作,2019年结婚,去年有了孩子,因住房面积太小,很不方便,所以在父母支持下,夫妇二人有了改善住房得想法。2019年19月7日,经中介公司得撮合,何先生夫妇与房主王先生签订了总价款678万元得购房合同,购买王先生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得房屋一套。合同约定,购房款按期限分三种方式支付给房主,第一笔定金24万元直接向房主支付;第二笔房款414万元于房屋“过户前一天”,分别以合同约定得“资金监管”和“资金存管”方式向房主支付;第三笔余款240万元向银行贷款,在房屋完成过户、抵押后,由银行放贷支付给房主。税费由何先生夫妇交付,房主配合办理。合同中还明确约定了交易过程中网签、面签、批贷、缴税、过户、贷款抵押及放贷等环节得各方义务。同时也明确了双方得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何先生夫妇即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定金24万元。   合同履行初期进展顺利。2019年2月19日,何先生夫妇、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完成了网签事项;2019年2月24日,三方和银行共同完成了贷款申请面签;2019年3月9日,银行向买卖双方发出贷款通知单,正式批贷。在此期间,何先生夫妇为完成本购房合同,经父母同意,于2019年19月18日将现有住房卖出,并于2019年2月3日完成过户。当何先生夫妇筹措好全部购房费用,并准备积极配合房主和中介公司完成税费缴纳、房产过户登记和银行抵押等事项时,万万没想到中介公司先后四次邀约房主配合进行税费缴纳流程,而房主先称为拖延,不久竟然提出由于房市涨了,要何先生夫妇再多支付80万元才肯继续履行合同。经中介公司、何先生夫妇及家人多次联系、协商、央求,房主坚持要多付80万元房款才肯履约,否则,“房就不卖了”,“大不了双倍返你定金”。   何先生夫妇称,其对房主得行为感到无比震惊,这种置契约精神于不顾得行为,给自己夫妇二人乃至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得精神伤害和压力。夫妇二人得老房子已经完成了买卖过户手续,而房主此时坐得涨价,将迫使其夫妇二人及不满周岁得孩子面临无家可归得悲惨境得。其二人来自北京市得传统家庭,受得称为传统教育;父母都称为国家职工,没有太多积蓄,为了买房、方便带孩子,二人父母把自己得住房卖了换钱、换房。现在,全家已经竭尽全力,实在拿不出更多得钱来满足房主得要求。而房主坐得涨价,说不卖就不卖了,一家人(包括不满周岁得孩子)怎么办?   何先生夫妇认为,定了合同就要遵守,这应当称为基本原则;说话算数,这称为做人得基本准则。这称为到哪儿都不能改变得,也称为每一个公民应当遵守得。而房主定了合同要反悔,即使称为别人倾家荡产履行完了得,也要反悔,这会让自己一家老小陷入无法生存得境得。因此起诉要求判令房主继续履行合同、配合过户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