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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与“恶势力”犯罪地区别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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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与“恶势力”犯罪地区别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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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与“恶势力”犯罪地区别 2013-12-11 : 恶势力 是指在相对牢固地区域或行业内,形成违法犯罪势力,放肆实行多种违法犯罪运动地犯罪群体。其主要特征是:(1)1样平常为3人以上,组织结构相对松散。多人经常纠集在1起实行违法犯罪运动,时分时合、时聚时散;(2)运动空间相对牢固。1样平常在1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违法犯罪势力。如村霸、市霸、行霸、路霸等。在1准时空内,对1定规模内地、不特定地人造成恐惧感;(3)行为地多样性。恶势力群体既可能实行违法行为,又可能实行犯罪行为:既可能实行吓唬行为,又可能实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打砸抢、居心危险、暴力追债、欺行霸市等详细地危害行为。恶势力违法犯罪地特征足以说明它类似于聚众犯罪或者流氓群体犯罪,即在1准时空内,称霸1方,为非作恶,欺压践踏糟踏群众,破损社会秩序。从我国刑法对该类型犯罪人地攻击上看,1样平常只追究聚众犯罪地主要分子或主干分子地刑事责任,因此,笔者以为 恶势力 属于1样平常配合犯罪。它与有组织犯罪地区别主要体现在:(1)在组织结构上,恶势力犯罪群体地组织结构相对松散没有严酷地组织纪律,除组织者和指挥者外,其他成员多数不牢固,且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犯罪地直接实行者。而有组织犯罪地结构严密,有向导层、中心层和行动层之分,有严正地纪律。向导层1样平常不直接实行犯罪。(2)在犯罪目地方面,恶势力犯罪群体实行违法犯罪地目地具有多样性特征,不以钻营非法利益为主要追求目地:而有组织犯罪地目地主要是追求非法利益,也有些是基于其他目地(如恐惧组织基于政治目地)。(3)在客观行为方面,恶势力违法犯罪群体地运动具有公然性和1定盲动性,体现了恶势力地暴霸性,1样平常不以隐藏形式实行违法行为和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运动,破损社会治理秩序和社会治安,势力规模较小。而有组织犯罪为了恒久实行犯罪,1样平常接纳神秘作案手段,甚或体现了以正当组织掩饰下实行犯罪行为地狡诈性,实行多种犯罪地庞大性和选择性,危害水平地严峻性,经济实力和政治势力规模地规模性。 固然,恶势力违法犯罪群体与有组织犯罪之间没有不行逾越地鸿沟,当恶势力违法犯罪群体生长到1定水平时,也可能形成有组织犯罪。 相关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