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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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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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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一、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合法,应当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第二,法院如果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

第三,处理建议。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机关。

第四,司法建议。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规范性文件由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法院可以向该规范性文件的主办机关或者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接收司法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司法建议之日起6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情况紧急的,法院可以建议制定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立即停止执行该规范性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法院认定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可以依法对行政行为作出判决,不需要中止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