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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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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

* 来源 : * 作者 : 成都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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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

第一,备案。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级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省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层报最高法、高院备案。

例1: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审查的公安部通知不合法,应当报其上一级法院即市中院备案,同时层报最高法备案。

例2: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审查的省政府通知不合法,应当报其上一级法院即市中院备案,同时层报省高院备案。

活学活用

区消防支队发现张某经营的商店无消防喷头和消防设备,做了一份《消防监督检查笔录》根据区政府制定的一个有关消防的通告,对其进行了消防整治,查封了张某的店,张某起诉并且要求对该通告进行审查,说法正确的是:(2021/一)

A.若通告违法,法院裁判生效后报上一级法院备案 B.区消防支队应当场交付查封决定书

C.对消防监督检查笔录有异议,张某可要求法院通知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D.查封以前,应告知张某可申请听证

第二,再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高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认定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法院不能对规范性文件直接作出判决的理由在于,依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撤销,应当由有权机关或者制定机关来进行。法院宣布对部分条款不予适用,是一种法律适用和司法判断行为,并不影响规范性文件的存在和今后的效力。